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激励学生刻苦学习、争优创先,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和班风。学校定于2024年11月份开展2023-2024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三好学生”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不含大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为上述学生中的班委、班团干、学生会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所在班级(不含大一学生)。
二、评选名额
“三好学生”按班级人数(符合参评对象条件的人数,下同)10%的比例组织评选。班级“优秀学生干部”按班级人数5%的比例组织评选;二级学院学生会干部可在班级评选结束后,按二级学院学生总人数每200人推荐1人的比例组织评选;学校学生会干部,按学校学生会干部总数10%的比例组织评选。先进班集体按各二级学院班级数的15%组织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责任感强。
2.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善于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年度荣获优秀学生奖学金。
3.积极参加学科竞赛或文体活动,评选年度内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质健康测试达标。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具备“三好学生”条件外,必须担任学生会、团组织和班委会的学生干部。
2.责任心强,工作主动,能出色完成学校和辅导员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作风正派,大公无私,热心为集体服务,各方面起模范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能深入细致地做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努力建立良好的班风、校风,工作成绩显著。
(三)先进班集体
1.全班同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团结友爱,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具有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习气氛良好。
4.全班同学坚持体育锻炼,自觉保持宿舍环境清洁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开展群众性文娱活动、体育竞赛活动和宿舍文化建设中成绩显著。
5.全班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义务性、公益性活动。
6.班委会、党团组织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以身作则,作风正派,模范带头作用强,较好地发挥了学生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功能。
7.全班同学没有恶意欠费和违纪受处分。
四、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严格把关,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组织评选推荐。
(二)坚持公示制度。所推荐上报的名单须在学院公示5日,无异议后,再由学校统一公示5日。
(三)严格审核推荐上报的评比材料,所有材料应按时一次性报送,材料不全、失实或不符合要求者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处(行政楼824),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22日(周五)16:00前。
附件:
1.《2023-2024学年度三好学生申请表》
2.《2023-2024学年度三好学生初审名单表》
3.《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4.《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初审名单表》
5.《2023-2024学年度先进班集体申请表》
6.《2023-2024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初审名单表》
学生处
2024年11月8日